上调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标准
申请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收入豁免标准,从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在经济状况认定时,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就业人员的收入,按照该标准予以豁免,进一步鼓励申请社会救助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通过劳动实现自我解困。
上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5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165元。
取消公积金贷款收费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均被取消。
2017年设区城市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装修,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
减免不动产登记收费
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
免收登记费:包括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等8种情形。
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等4种情形。